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布點及采樣 一. 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的目標設定: 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是在借助系統、專業的方法基礎上,實施的對場地污染情況確認、布點與采樣的調查活動。 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需要經歷污染識別、初步調查、詳細調查和污染場地土壤參數調查四個過程。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目標主要包括: (1)采用摸排調查的方式,確認污染場地地下水與土壤是否被污染; (2)了解并評估土壤污染程度及污染分布狀況;(3)根據污染程度將污染場地劃分為清潔區、輕度污染區與重度污染區。 二. 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的布點: 2.1前期準備 在開展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布點工作前,需要做好布點的前期準備工作。根據大量調查實踐證明,完善的調查準備便于提升布點的針對性與可行性。 因為場地污染復雜性和特殊狀況,在所有初步調查工作開展之前,需要就污染場地的資料進行收集,派專業人員到現場踏勘,同時與污染場地相關人員進行訪談等。其中,收集和調研污染場地資料具體包括企業、場地和區域等相關統計資料、環境監測數據資料、衛星航拍圖像資料、區域發展規劃、場地平面布置圖、地下管線圖及場地化學物品儲存狀況等。 人員踏勘的對象包括場地內企業生產車間、周邊敏感點分布、場地化學物品處理狀況、污水處理系統等。 人員訪談對象包括場地相關企業負責人、場地環保負責人等,采用電話、面談或書面調查等訪談調研方式。 2.2參照原則 資源節約原則 開展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布點工作,需要結合場地已有資源分布狀況進行,兼顧資源合理與節約利用,結合場地周邊交通條件、敏感區域及地下管線分布狀況進行點位的布設點位,實現人力資源、物力資源、采樣成本的節約化利用目的。 功能分區原則 為提升布點的密度,可按照不同的區域功能對污染場地進行功能劃分,主要將其分為儲存、辦公、生產等場地區域,同時重點布設污染可能性高的區域點位。 全面性原則 待功能分區完成后,在做好污染可能性高區域的重點布點工作前提下,還需要根據掌握到的污染場地土壤狀況,對周邊可能被污染場地污染源波及的區域進行布點。 經濟可行原則 當污染場地布點密度有限的情況下,應按照經濟可行原則,以場地功能與污染特點為依據,為污染程度高、復雜度高的勿讓區域進行布點。 同時,還可采用現場快速檢測、感官判斷、迅速反饋監測數據等方式對點位進行適當調整,若無污染狀況的區域,可取消布點;若監測到周邊有污染狀況,為此區域增加布點。 以此調整布點密度,增強布點的經濟性與可行性。 2.3開展程序 準備工作完成后,需要具體制定布點方案與計劃。 l 首先需要邀請土地調查領域專家判斷與識別污染場地狀況; l 其次,根據專家的意見對布點方案進行優化; l 最后,在現場踏勘與布點方案優化的基礎上,根據污染場地地下管線布置、可行性等,增減部分點位,進而確定最終的布點方案。 2.4幾種常見布點方法 隨機布點法、系統布點法、分區布點法與專業判斷法是在污染場地土壤調查中常見的幾類方法。在實際運用過程中,調查人員根據污染場地的具體狀況進行選擇。 l 若污染場地的污染情況較為復雜且污染源分布不均,此時應優先使用系統布點法,針對污染場地內企業風險源實施重點監測。 l 若污染場地的污染源分布清晰,可采用分區布點法與專業判斷法,針對污染處理、生產區域和儲存區域進行針對性監測。 l 若場地內污染源分布較為均勻其土地使用功能相近的情況下,可選擇隨機布點法。 三. 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采樣: 3.1前期準備 在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采樣之前,需要做好點位確認、采樣方案確認、采樣儀器設備及工具的準備等工作,在前期準備中,需要確認采樣方案里涵蓋采樣人員、采樣布點、采樣目的、樣品保存方法、樣品運輸方式及注意事項等內容。 3.2開展程序 污染場地土壤初步調查的采樣程序包括點位確認、采樣儀器工具準備、樣品保存、現場記錄、場地清理及復原等。 其中點位確認步驟中,需要以場地的實際狀況和采樣方案為依據,對采樣的點位進行再次確認,確保點位無誤。 采樣儀器工具是根據土壤樣品與地下水樣品分開選用,針對土壤樣品一般采用剖面刀、木鏟、鐵鏟等工具;針對地下水樣品,一般選用貝勒管采樣工具。 同時準備好樣品標簽。 具體采樣方法包括表層樣、剖面樣采集等。 針對地下水和土壤樣品種類差異,選擇適用的樣品保存容器,同時對樣品的物力特性保持觀察與記錄。 采樣結束后,需要對場地進行清理,清洗采樣工具,將場地復原,保持場地清潔。 3.3 主要的采樣方法 一般采用的采樣方法有分層采樣和表層采樣。 其中,分層采樣需要采集污染場地土壤的表層、中層與深層這三個層次的樣品。 分層采樣的具體深度需要按照現場PID、XRF檢測結果 或綜合判斷來確定。 分層采樣的方式以機械鉆孔、打井為主,打井前需要清除較硬的構筑物地塊, 對其覆蓋以下的土壤進行采集取樣。 除了位置較深的點位,可采用表層采樣的方式,表層采樣深度通常低于0.2米。 主要使用鐵鏟、鍬、剖面刀等采用工具,在清理完成表層無蓋的植被、石塊后方可進行土壤采集。 3.4 樣品的保存 對采集到的土壤和地下水樣品,需要做好保存工作。 由于土壤采樣的目的是為了監測土壤中 PAHs、pH 值、VOCs、SVOCs、總石油烴、無機物等成分含量,因此,保存容器包括玻璃瓶、塑料袋等。而地下水采樣目的在于分析其總石油烴、無機物的含量,主要采用貝勒管進行采集,保存容器為棕色磨口玻璃瓶、塑料瓶等。 3.5 采樣現場記錄 采樣結束后,需要做好項目概況、采樣點位概況、采樣環境、土壤樣品描述、現場儀器、人員組織狀況的記錄。項目概況包括項目編號及名稱。 l 采樣點位狀況包括采樣點位編號、采樣日期、采樣點經緯度信息、采樣點位基本描述等,為記錄上附加采樣點位示意圖。 采樣環境包括采樣當天的時間、氣候狀況等。 l 土壤樣品環境包括土壤質地、土壤顏色氣味、土壤質地和濕度等情況。 l 土壤采用儀器和設備包括土壤監測儀器、 采樣運輸裝備和保存裝備等,檢測完成后將樣品及時送到實驗室進行分析。 l 人員組織狀況包括前期踏勘人員、調查人員、邀請專家、布點人員與采樣人員等人員的工作內容,便于后續發現問題及時能找到人員解決。 文章來源:土壤固廢圈 排 版:cream 校 對:薇、cream